学院通知 24-3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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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实训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教职工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,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风险隐患,对实训场所安全隐患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,以教育系统的高水平安全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。结合学校相关要求,我院从即日起开展实训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要求
学院所有实训场所(含实训室、工作室、功能区、耗材仓库等)从严从细逐项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,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,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并及时整改,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。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安全文化建设
1.实训场所基础信息是否齐全,功能牌、课表盒及课表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是否张挂,室内外无其它无关张贴物、悬挂物;
2. 危险源警示标识是否全面、明显、清晰,安全注意事项是否上墙。
(二)卫生与日常管理
1.实训场所的室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有序,讲台及物品分类摆放且有序,卫生状况良好,无废弃物品、不存放与实训无关的任何物品等;
2.工作室和功能区管理是否规范,钥匙借用要及时登记并签署责任书,使用人员需要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范使用,并配合管理员做好相应记录,切勿擅自使用。
3.实验实训系统是否及时做好使用登记与反馈,实训室申请借用是否有预约或报备。
4.实训室下课前5分钟,任课老师是否有组织学生进行清扫整理;
5.是否落实四类自查:安全卫生日检、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源风险点周检、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月检、教学耗材安全使用与存放月检,记录及时、准确详细;
6.耗材仓库管理规范,仓库物品摆放有序,货架标识清晰,卫生整洁,账物相符,记录准确。
(三)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
1.实训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,公共场所不随意堆放设备和物品等;
2.实训场所是否配备灭火设备,并且方便取用;
(四)设施设备管理
1.实训场所电源插座是否有效固定(不允许使用接线板),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;
2.电线、网线接头是否绝缘可靠,有无裸露连接线,线路整理捆扎规范、有序;
3.大功率仪器(包括空调等)是否使用专用插座(不可使用接线板);
4.设施设备是否定期维护,维修保养记录实时准确;
5.贵重设备是否定期更新台账,是否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操作及使用培训,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。
(五)安全工作档案
建立完整规范的实训场所安全工作档案,包括责任体系、队伍建设、安全制度、应急预案、教育培训、安全检查、隐患整改、六台账四自查等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,且档案分类规范合理,便于查找。
三、检查安排
(一)自查自纠(2024年5月1日-17日)
各实训场所的安全责任人组织相关使用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,并做好过程检查记录与宣传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《实训场所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),逐条整改落实,责任到人,明确整改完成时间,落实闭环销账;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。
(二)现场抽查(2024年5月20日-31日)
1.在实训场所自查基础上,学院组织成立检查小组进行现场抽查。抽查程序包括:现场检查,查阅相关资料、实验实训系统、巡课系统、检查意见与问题反馈。
2.根据现场抽查意见反馈,各实训场所进行整改与完善;对经学院现场检查再次提出整改的场所发送限期整改通知单,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,直至通过验收。
附件: 实训场所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
科研办
2024年4月30日